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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生学校坠楼责任划分?
你好,大学生学校坠楼责任划分需要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,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1. 学校安全管理责任:学校作为大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机构,有义务对校内环境和设施进行安全管理。如果学生坠楼是由于学校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隐患,学校应对此负主要责任。
2. 学生个人责任:如果学生坠楼是由于自身行为不当或违规行为造成的,如爬窗户、攀爬建筑物等,学生应对此负主要责任。
3. 监管责任:如果学生坠楼是由于学校管理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并***取措施,或者因为教师监管不力、监督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的,学校应对此负次要责任。
4. 第三方责任:如果学生坠楼是由于第三方的过错或疏忽造成的,如物业公司、建筑公司等,这些第三方应对此负主要责任。
总之,大学生学校坠楼责任划分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,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。
女大学生未购票进景区坠亡,父母向景区索赔90万,***怎么判?
[祈祷][祈祷][祈祷]首先对女大学生致哀!一路走好!由于女大学生未购票进入景区,所以与景区管理处未达成相关合同关系。如果该女生已经成年,那么,景区肯定无需承担任何责任;如果未成年,则其父母承担大部分责任,景区出于人道主义,要承担极少部分责任。
我来说两句:从题主给出的已知条件可知,该景区属有偿服务景点,须购票入内,这是一个法律前提。而该女生未购票进景区坠亡,这就是说景区与该女生没有契约关系,不属该景区的服务对象,双方没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。违法进入景区,不受法律保护。
就像李四未经我同意,到我家菜地割韭菜,手割破了还让我包赔医疗费,我根本不理他,是一样的道理。有的说现在讲究“人的生命高于一切”原则,但这个原则不能适用本案,违法行为从始至终都不受法律保护。还有的说景区是公家,应该同情弱者个人,这也不行,法律不讲同情,如果违法行为受到保护,那法律就失去了严肃性。所以说本案***应当依法驳回,该女生父母的诉讼请求。个人见解,仅供参考。
先感性地为这位女大学生感到惋惜吧,再理性地说。大学生应该都成年了吧,未购票就进入景区坠亡了,父母索要赔偿就是不可取的,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,为自己的错误买单。景区应当做好安全隐患排查,加强巡逻,如果***判了要赔偿,这种事肯定还会有人效仿,为了钱不择手段。
对于以上的问题,世上有个常规的想法:进景区买票还是不买票,在景区内出了事故,总归是应该由景区负责任的。
综上所述,我认为***应该会同意失事女儿父母亲的请求,判景区给予该父母适当的赔偿。
湖南,衡阳南华大学生景区坠亡家长质疑无安全提示景区,19岁还不知道哪不能去,对此你怎么看?
诸位,请大家也冷静的站在公正第三方立场考虑一下。第一,在“禁止入内”牌后面再多点“此处危险”,“禁止攀爬”的安全提示和安全措施,对公众来说,不好么?对管理方很难吗?如果再者游客是位不懂中文外籍人士呢?事后管理方对此类安全事故真心没触动和反思?所以说管理方没有任何安全方面的责任,是说不过去的。第二,“3万”前加是“人道主义”还是“赔偿”,这个学问就大了。第三,“湖南衡阳”,“南华大学”请问这些你用在标题中,与你实际文章的内容有直接重要关联吗?这几个词,代表你要表达的什么重点?个人观点,欢迎交流,不喜勿喷,如有冒犯,可以删帖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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